1、对制动器、吊钩,钢线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。发现性能不正常时,应在操作前排除;
2、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。对紧急停车信号,不论何人发出,都应立即执行;
有下述情况之一时不应进行操作:
3、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。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,及斜拉斜吊等:
4、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。如制动器、安全装置失灵,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,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;
5、捆绑、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,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补垫等;6、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;
7、 工作场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、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。